娼年 杨梅中的那点保鲜剂危害极低,没必要恐慌!

来源:市场资讯娼年
(来源:往事陈列馆)
大家都看到了,这几天因为一篇杨梅泡保鲜剂的新闻,全网沸腾,甚至到了有点疯癫的程度。很多人又开始问,“还有什么是能吃的?”
答案其实很简单:杨梅就能吃。这不是我的个人感觉,而是基于科学研究的精确分析和计算,这个计算结果就是,杨梅中添加的“保鲜剂”不构成健康危害,不值得恐慌。(下面会给出很详细的分析过程,但我知道有些人既没耐心看也看不懂)
然而,我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更震惊的是,发现杨梅浸泡脱氢乙酸钠这种防腐剂,不仅保鲜效果几乎没有,而且会加速腐败!果农完全是蛮干,瞎搞!太离谱了!

以下是要点:
1、 仅以杨梅中的脱氢乙酸钠来论,综合市场上杨梅中脱氢乙酸钠的检测值、目前的人群消费量,再结合脱氢乙酸钠的毒理学研究来看(关键信息是脱氢乙酸钠低毒,无遗传毒性),其食品安全风险较低,尚不值得担忧。
2、 在实验中,杨梅经脱氢乙酸钠处理,仅能短暂提升过氧化物酶(POD)活性,对腐烂率、硬度及 MDA (反映新鲜度的一个指标)积累无显著改善,反而加速贮藏后期可滴定酸降解(酸度和风味指标)。而在常温贮藏下,经脱氢乙酸处理促进杨梅果实的腐烂率。原因很可能是脱氢乙酸把“好的菌”给灭了,腐败霉菌没了竞争对手,反而加速生长了。
3、杨梅中使用保鲜剂非常普遍。根据2023和2024年的市场抽检数据,这两年共抽检166批次市场杨梅样品娼年,共检出杀菌保鲜剂151批次,使用的不只是脱氢乙酸钠,还有二氯异氰尿酸钠和咪鲜胺,很容易检出其一。而且不只是福建杨梅,全国各地都有检出,不存在福建就用得更多。不要震惊!不只是杨梅中会检出,蓝莓、桑葚中也会检出这些保鲜剂。

稍感安慰的是,这些时令水果中可能使用的保鲜剂都是低毒的(但用于采后保鲜均违法),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角度来说,健康风险都较低。
根据目前的实验,值得推广的保鲜剂是1-甲基环丙烯 (1-MCP),无毒无污染,只要控制好浓度,效果显著,希望各地农业部门能行动起来,有所作为。
下面的内容,是想针对杨梅中脱氢乙酸钠残留的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探究的,是详细的分析过程。
目前的研究均表明脱氢乙酸钠属于低毒,而且未发现脱氢乙酸钠具有遗传毒性。虽然有研究发现脱氢乙酸钠新的安全问题,但要注意,这些基于动物的研究无一例外都是大量或长期摄入(基于远超正常摄入量的大鼠亚急性和亚慢性研究)的结果,不能直接推到人的现实摄入结果。另一方面,也许是认为脱氢乙酸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并不划算(也可能是认为长期摄入的研究还不充分),WHO 和JECFA 等权威机构均未发布脱氢乙酸钠的人体每日推荐允许摄入量(ADI)值。
但是,仍然可以根据目前已有研究来推算食用安全风险。一个可行的方法就是和大鼠实验中未观察到不良反应水平的剂量进行对比,简单来说,在大鼠实验中50毫克/公斤体重/天就观察不到不良反应了,那么人的每日摄入量只要低于其换算值就行。
我查询了下,目前市场检测值出杨梅中的脱氢乙酸钠残留值较高的为30毫克/公斤,那么,我将脱氢乙酸钠的每日摄入量定为20毫克——这是一个较高的值,相当于每天吃7两不清洗的杨梅且保持每天都吃,然后将这个数据丢给谷歌AI,请其分析食用安全风险,结果如下:
对于健康成年人而言,每日摄入 20 毫克不会产生毒性,且在科学可接受的安全范围内。只有在存在既往血液凝固问题或正在服用处方抗凝血剂的情况下,才需要对这种低剂量保持谨慎。(比较长,中英文我放文末)
同时,我还参考了一篇去年发表的硕士论文,名为《典型杀菌保鲜剂对鲜食杨梅采后贮藏品质的影响及安全性评价》,虽然只是硕士论文娼年,但汇总了一些公开资料和数据,所以可以用来套公认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和公式,结果也大差不差。
这篇论文里有根据杨梅中脱氢乙酸钠的检测值、目前的人群消费量,毒理学研究中的安全剂量来评估膳食风险,其结论50-74岁人群有一丢丢急性暴露的风险(即略高于安全参考剂量),但是,综合另类我对其数据来源进行复核发现,所谓的50-74岁人群采用的是高消费量每日进食份量,也就是说,它选取的是所有人中每天吃得最多的那2.5%人群的消费量,取值为每天吃6两多(342克),这个值远高于普通人的正常水平,应该是杨梅产地的少数高摄入人群(如果真的是这群人,那么其摄入的应该是更新鲜的本地杨梅),而且这种杨梅还是不经清洗的,另外,其采用ARFD(急性参考剂量)也是更保守的值,如果将数据调整后,就会算出膳食风险较低的结果。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考量杨梅这一种水果中的脱氢乙酸钠食用安全风险问题,现实中,其它水果以及其它食品中也可能有脱氢乙酸钠残留。
另一方面,杨梅或者水果中的脱氢乙酸钠残留量,比起食品添加剂法规修订前的合法用于面包、糕点中的量,完全是微不足道的,因为杨梅是时令水果,而面点和糕点的摄入频率要高得多。
所以,时令水果中使用脱氢乙酸钠,虽然是违法的,但论危害性,真的是很次要的,这也是国家修订食品添加剂,要调整为禁用的食品类别是面点、糕点、烘焙食品和肉制品等。即使在这些食品中禁用了脱氢乙酸钠,也不见得是它有即刻的风险,而是基于多方面的综合考虑,其中既有谨慎考虑,也可能是有其它更好、更安全的防腐剂。
回过头来想,如果杨梅中那点脱氢乙酸钠就害怕得不行,那以前大家可是在面点、糕点、烘焙食品和肉制品摄入了远远更多的脱氢乙酸钠,怎么就不害怕呢?
最后再说回水果保鲜的问题,水果要跨地域运输和销售,保鲜是刚需,关键是要在安全性、有效、成本之间找到平衡。
脱氢乙酸钠用于杨梅保鲜是乱用瞎用,如果用于草莓、草莓、桑葚预计也是瞎用,应该向果农广泛宣传。现实来说,杨梅上用咪鲜胺效果更好,但是采后浸泡处理也是不合法的。
对于消费者来说,我明白其实大家关注的并非真正的食品安全问题,而是食品从业者的道德问题。在他们看来,你卖水果的,在里面泡不允许使用的药水,这不仅违法,而且是没有道德,没有道德,我怎么能相信你的食品是安全的呢?
但是,现实中的食品安全问题,远比道德问题更复杂。有些人还举例,说出口到欧盟的杨梅就没有农残,就很安全,甚至说,这种杨梅能卖到1美元一颗呢。
是啊,1美元一颗,你买吗?如果你愿意买这样的杨梅,只要出得起价,市场上有的是安全的好杨梅。
要解决保鲜并不是做不到,比如用气调保鲜加全程冷链,新鲜,安全。但是这样的杨梅必然也是高价的,普通人很少去消费。新鲜、安全又实惠,这很难。
你可以说果农道德水平不高,但现实中水果保鲜是刚需,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只靠监管部门打击就能解决问题吗?说到底,关键是给农户一个可行的、安全的解决方案。
现在使用脱氢乙酸钠浸泡的果农或收购商刑拘,这种手法的目的是平息舆论,用重处来威慑其他果农,如果单论后果,其实构不上食品安全犯罪,是人治而非法治。如果需要这样做,全国要抓的果农就不是5个,也不是50或500个,很可能是5000个。
抓5000个果农,问题就解决了吗?
注:文中还参照了《四种杀菌保鲜剂结合不同温度对鲜食杨梅品质及生理特性的影响》(《食品工业科技》2025)
以下是谷歌AI的分析

